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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日起,厦门“四桥一隧”停收车辆通行费
为助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建设、促进跨岛发展与岛内外一体化、有效降低企业物流和群众交通成本、方便市民出行,厦门市政府昨日宣布,经研究决定,自2019年5月1日零时起停止收取厦门市“四桥一隧”车辆通行费。
  根据“通告”,停止收取厦门市“四桥一隧”车辆通行费的范围是指厦门大桥、海沧大桥、集美大桥、杏林大桥和翔安隧道。已提前缴交2019年及之后年度“四桥一隧”车辆通行年费的机动车所有人,可于2019年5月1日起办理退费,退还剩余月份“四桥一隧”车辆通行年费。2019年1-4月及之前年度所欠“四桥一隧”车辆通行费,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缴清。(新福建)